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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财产保全?
作者:
李书华
律师 时间:
2010年07月09日
根据民诉法第92条规定,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,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;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,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。
财产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,查封、扣押和冻结。
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诉讼请求范围和与本案有关的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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